全方位引導支持民用建筑節能綠色發展
閱讀次數:8264 發布時間:2024-09-29 來源: 陜西省人大常委會
全方位引導支持民用建筑節能綠色發展
——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《陜西省民用建筑節能與綠色發展條例》 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
9月27日,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表決通過《陜西省民用建筑節能與綠色發展條例》(以下簡稱《條例》),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。
為了推動民用建筑的節能與綠色發展,促進建筑領域節能降碳,提升人居環境,《條例》規定,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及其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采取措施,支持民用建筑節能及綠色發展的科學研究和技術開發,推廣應用新技術、新工藝、新設備、新材料和新產品,促進可再生能源、余熱資源的建筑利用,推動民用建筑節能及綠色發展相關產業發展。設區的市、縣(市、區)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依法對民用建筑進行規劃審查時,對不符合民用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、綠色建筑等級要求的,不得頒發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。同時,新建民用建筑應當按照民用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標準進行建設。新建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投資公益性建筑,應當按照綠色建筑一星級以上等級標準進行建設。具體實施辦法由省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制定。
在支持民用建筑綠色發展方面,《條例》明確,星級綠色建筑和符合近零能耗建筑標準建設的工程項目,因提高墻體保溫性能而增加的建筑面積可以作為容積率獎勵;鼓勵金融機構按照國家有關規定,通過綠色信貸、綠色保險、綠色債券等多種方式為綠色建筑發展提供綠色金融服務;對星級綠色建筑、A級及以上裝配式建筑、超低能耗建筑、近零能耗建筑項目,可以在建筑工程獎項的評審打分中予以加分獎勵。設區的市、縣(市、區)人民政府可以結合實際,制定支持建筑節能和綠色建筑發展的政策措施,從財政資金獎勵、金融信貸支持、土地供應等方面給予引導鼓勵。

